光學測量顯微鏡的使用注意事項:
1、儀器需放置在干燥、無灰塵和蒸氣的地方,以防零件腐蝕、生霉;
2、儀器不得自行拆卸,如鏡面上有灰塵可用風球吹去,或用干凈軟毛筆,擦鏡紙輕輕拭去;
3、嚴忌單手提取顯微鏡。若須移動顯微鏡,務必將顯微鏡提起再放至適當位置,嚴忌推動顯微鏡(推動時造成的震動可能會導致顯微鏡內部零件的松動,切記!!),使用顯微鏡請務必小心輕放;
4、不允許用手指觸目光學鏡片;
5、儀器在不用時應放入箱內或用清潔的防塵罩蓋好;
6、觀察完一種材料,欲更換另一種材料時,務必將載物臺下降至*低點,換好玻片后再依標準程序重新對焦,切勿直接抽換標本,以免刮傷鏡頭或玻片標本;
7、儀器在使用和運輸中。須小心輕放,嚴禁倒置。用完顯微鏡應將載物臺下降至*低點,并將低倍鏡對準載物臺中央圓孔處,將電源線卷好,蓋上防塵罩,并收入存放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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