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記不可在托架上使用,應放置在較平整的地面上,環(huán)境應清潔整齊,通風良好。
2、擺放位置不可有直射光,必須離開墻壁至少30公分以上,切勿把儀器放在熱源邊或陽光直射出。
3、環(huán)境溫度不可超越30℃,如高于此溫度,應打開窗戶通風,或者打開空調(diào)輔助降溫,否則因整機連續(xù)制冷,而導致縮短壓縮機使用壽命。
4、移動儀器在任意方向上的傾斜角度應小于45℃,以保證儀器制冷系統(tǒng)的正常。
5、不可重力開啟或閉合儀器箱門。也不宜頻繁打開箱門,否則會影響恒溫效果。
6、可燃性和揮發(fā)性的化學物品切勿放入箱內(nèi)。
7、設備停機不用時應做驅(qū)潮處理,具體方法如下:將箱內(nèi)底部接水盤的水倒掉,將溫度設定在42℃,運行5小時,并每隔二小時開一次箱門放掉潮氣,處理完畢后拔掉電源插頭存放。
10、設備長期不用,應拔掉電源線以防止設備損傷,并應定期(一般一季度)按使用條件運行2-3天,以驅(qū)除電器部分的潮氣,避免損壞有關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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