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電池組并聯使用的利弊
分析電池組并聯使用的利弊
長期以來,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也不管是通訊系統還是UPS系統,人們都習氣于用兩
長期以來,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也不管是通訊系統還是UPS系統,人們都習氣于用兩組電池并聯起來與一臺UPS或一臺通訊設備配套運用。不曉得是由于習氣權力還是由于別的什么緣由,這種并聯運用的方式竟成了設計者們和運用者們的一條必需遵照的準繩,但筆者以為,則大可不用,只需用戶能依照電池消費廠家的運用闡明書對電池維護頤養(yǎng)好,只用一組電池也就足夠了,不但足夠,而且這一組電池的運用效果(如:電池的穩(wěn)定性、牢靠性、平衡性、特別是電池的運用壽命等)會比用兩組電池并聯運用時的狀況好得多。特別是關于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來講特別是這樣。那么,筆者為什么積極的主張(以至是不同意)不宜將電池組并聯運用,并聯運用哪些利害呢?
首先我們來回憶一下并聯電路的特性。在并聯電路中,總電壓等于各分路電壓。也就是說,加在并聯的兩組電池中的每一組電池上的充電電壓與總充電電壓相等,即U總=U1=U2。又依據I=U/R的公式,經過計算能夠得知,I1≠I2(由于兩組電池的內阻肯定是不會一樣的,即R1≠R2,在U1=U2狀況下,肯定得出I1≠I2的結果)。這就是說,在同樣大小的充電電壓狀況下,兩組并聯運用的電池組,其每一組所得到的充電電流是不一樣的,內阻大的其充電電流小,內阻小的其充電電流大。這樣,就有可能形成充電電流小的那組電池經常處于充電缺乏的狀態(tài),一朝一夕,這組電池可能因長期虧電而硫酸鹽化愈加加大其內阻,其內阻越大,充電電流更小,由于形成了這樣一個惡性循環(huán)而招致這組電池的運用壽命大大縮短。而只用一組電池就不存在這種狀況。就此一點,就足以闡明電池組單組運用的效果遠遠好于并聯運用了。因而,筆者倡議用戶在可以用一組電池就能夠滿足設備的需求狀況下,不要用兩組電池并聯運用,否則既會縮短電池的運用壽命,增加運用本錢,又會降低電池的綜合性能,不應該做這種勞民傷財的事情。假如由于設備的功率大,用兩組電池并聯仍不能滿足設備功率需求的狀況下,而采用2組以上,如3組、4組,以至更多組的電池并聯運用,那就更無必要了,兩組電池并聯運用曾經帶來了諸多的不利,更多組電池的并聯運用就更復雜,更不利了。在這種狀況下,一定要選用可以滿足設備功率需求的大容量型號的電池就能夠了,若12V系列電池中沒有大容量規(guī)格的,能夠選用2V系列電池,2V系列電池中,各種大容量的都有,能夠說你需求多大的就能夠做成多大的,據筆者所知,目前國內已有的2V系列電池大的能夠到達6000Ah,我公司大的能夠提供到300Ah。
當然,設計者和運用者從進步備用電源供電的牢靠性這一點來思索也是能夠了解的,怕萬一交流電停電時,兩組電池中有一組不能供電時還能夠有另外一組電池來保證,即便是干一點勞民傷財的事也值。假若是從這一角度動身而思索采用電池組并聯運用,筆者也只同意多用兩組電池并聯,若2組以上并聯那是有害無益之舉。假若非采用2組電池并聯不可的狀況下,請大家也應同時遵照以下準繩:一是并聯運用的電池必需是同一個廠家消費的,且是同型號、同規(guī)格的電池;二是并聯運用的電池必需是新舊狀態(tài)分歧的;三是同一批號同時出廠的;四是同時裝置同時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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